应急预案管理制度
一、 火灾
1、 所辖区域一旦着火,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冷静,切莫惊慌。
2、 如火势初期较小,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,先灭火后报警。如火势较大,应采取最快方式报警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。
3、 立即告知本层医务人员和物业上级领导,听从领导指令。
4、 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,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。
5、 带电物品着火时,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,在电源切断以前禁止用水扑灭,以防引发触电事故。
6、 配合院方引导火情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,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,禁止使用电梯。
7、 切勿在火警现场高喊:“着火了”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及混乱。
8、 扑救人员到达前,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辅助医务人员使用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,如火势难以控制,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,安全第一。
9、 火灾扑灭后,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清理工作,使现场恢复整洁,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草树木进行抢救或补种。
二、 盗窃事件
1、 当发现盗窃情况或可疑人员时,应立即秘密通知保安,保安到达前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留在现场监视犯罪嫌疑人。
2、 记清犯罪嫌疑人的人数、年龄、性别、发式、面貌、衣着等明显特征,以便指认。
三、 高空坠物
1、 当接到高空坠物投诉或时间时,应立即调查迅速辨认抛物方向、楼层,设法寻找违例者。
2、 派人看管好抛下的物品及损坏现场,应用线圈围起来并拍照存档。
3、 找到违例者,或发生伤人或损物事件,请其赔偿负责,若无伤人或损物事件发生,告知其危险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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